机关党委关于推荐参评中山大学庆祝建党100周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发布人:机关党委信息员 发布日期:2021-05-24

 

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

    按照校党委组织部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机关党委推荐参评中山大学庆祝建党100周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类别与名额

    优秀共产党员,20名。中共正式党员。2020年度民主评议的评定等级为优秀。若为中层领导人员,2020年度考核结果应为“优秀。”离退休党员不占参评名额,由所属党支部推荐,单列申请。

    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由各级党组织正副书记、委员以及从事专职党务工作的人员申报。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人选一般不兼得。

    先进党支部,3个。由2020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为“好”的党支部申报。

    二、评选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一般从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等级为优秀的党员中遴选。中层领导人员参评优秀共产党员的,2020年度考核应当为“优秀”,并符合以下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高尚师德医德,自觉加强学术诚信和学风建设,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广泛赞誉。

    4.带头争创佳绩,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学校“双一流”建设,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密切联系服务师生。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解决师生反映的突出问题,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利益。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2.热爱党务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党务知识扎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本单位党建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党支部书记参评的,2020年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应为“好”。

    4.截止至2021年5月30日,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

    (三)先进党支部基本条件

    截止2021年5月30日参评的党支部应成立时间应满一年并符合以下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内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有效实现,具有较强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切实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二级党组织做到“五个到位”、党支部做到“七个有力”,在推动学校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4.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健全,发展党员工作严谨规范,注重发展质量和优化结构,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等制度,形成有影响力的党建品牌活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机制完善,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党性意识强,服务师生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班子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勤政廉政、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参评党组织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工作要求

    党内表彰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推荐和评选工作一定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推荐和评选过程中要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反复筛选,在适当范围内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注重工作实绩。要把推荐和评选的过程,作为加强党支部建设、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的过程,形成评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局面。

    各党支部(总支)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党党员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自2020年5月以来),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党总支召开委员会)研究确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参评人选及是否申报先进党支部,向机关党委提交申报材料。

    四、材料报送

    各评选项目报送材料如下:

    1.优秀共产党员:《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附件1);

    2.优秀党务工作者:《中山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附件2);

    3.先进党支部:《中山大学先进党支部申报表》(附件3),申报先进党支部的应同时附上本支部全体党员名单(见附件4)。

 

    请各党支部于5月28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以上4份材料及中山大学机关党支部“七一”表彰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报送至机关党委(中山楼706室)。电子版点击https://jinshuju.net/f/SqNDSC报送,文件名称统一为“XX(党支部名称)2021年七一表彰材料”。

 

    附件:1.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docx

          2.中山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docx

          3.中山大学先进党支部申报表.docx

          4.党支部全体成员名单.xlsx

          5.中山大学机关党支部“七一”表彰申报情况汇总表.xls

                 

                     中共中山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020-84113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