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机关党委信息员 发布日期:2021-02-03

机关党委〔2021〕14号

 

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 
    根据党委组织部《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活动的通知 》(党组〔2021〕8号)要求,现就机关党委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全面准确掌握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的基本情况,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诉求。
    1.对抗战前和抗战时期入党的老党员,要普遍走访慰问。
    2.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战斗在脱贫攻坚一线同志的关心关爱力度,做好对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和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
    3.可适当扩大走访慰问范围,做好因病致贫的特困群众帮扶工作,确有困难的基层党务工作者也可走访慰问。
    二、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精心组织走访慰问活动,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党员、群众心坎上,并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
    2.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各项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多头走访、重复慰问,防止优亲厚友,防止慰问资金挪为他用甚至发生腐败案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意轻车简从,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
    3.走访慰问工作应在春节前完成,并做好宣传工作。
    4.开展走访慰问,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5.慰问费从机关党委代管党费开支。各支部需在慰问前一周内报送拟慰问名单,并领取慰问信和慰问金(或由在职同志先预支,再报销)。
    三、材料报送
    请各党支部(党总支)根据开展走访慰问情况,填写《XX党支部(党总支)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人员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21年2月8日前将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机关党委工作邮箱:zhaoj22@mail.sysu.edu.cn。

附件: XX党支部(党总支)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人员统计表

 

中共中山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1年1月26日
(联系人:赵静、严熙,电话:020-84113881,84113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