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大学机关第三届委员会委员职责
机关党委﹝2021﹞5号
书记职责:
1. 主持机关党委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编制机关党费、党建经费、教育培训经费年度预算并推动执行,负责推进机关党委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
2. 履行机关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牵头制定机关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具体措施,推动任务落实。
3. 主持机关委员会会议,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4. 负责机关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开展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民主生活会等。指导督促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开展谈心谈话,推动形成党建工作合力。
5. 负责做好机关党支部建设的领导、督查、考核工作,推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到位,落实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及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6. 负责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培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关怀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7. 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8. 负责对机关分工会、统战、群团组织的领导、指导和监督检查。
9.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反对和纠正“四风”。
副书记职责:
1. 协助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
2. 协助编制机关党费、党建经费、教育培训经费年度预算并推动执行,协助推进机关党委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等。
3.做好机关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民主生活会等有关准备工作。
4.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指导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指导各支部按时换届,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协助做好机关党员教育和管理、党员发展、党费使用和机关党建制度修订完善等工作。
6. 落实机关分工会主席岗位职责,负责机关分工会全面工作,组织实施好文体活动、福利发放、会员入会、帮扶慰问等工作,不断增强机关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7. 在书记出差时,代为主持机关党委相关工作。
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和掌握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的设置与运行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整意见。
2.了解和掌握机关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3.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参与对入党发展对象的发展前审查和安排批准前谈话;指导各支部做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检查支部党费收缴情况,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4. 负责筹备专题研究机关党支部建设工作的党委会,每年至少1次。
宣传委员职责:
1. 负责机关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与形势政策教育。
2.负责机关党委重要活动、机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3. 负责筹备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判与部署会议,每半年至少1次。
4. 围绕机关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纪检委员职责:
1.负责机关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和党纪教育,参与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参与检查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党纪的情况等。
2.做好机关违纪党员违纪情况的调查处理,维护党员权利,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3.负责筹备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委会,每半年至少1次。
统战委员职责:
1.对机关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指导支部的统战工作。
3.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4. 负责筹备机关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每年至少1次。
青年委员职责:
1.了解和反映青年职工的特殊诉求,组织适合青年职工特点的活动等。
2.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做好基层“党建带团建”的有关工作,对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4. 负责筹备专题研究群团工作的党委会,每年至少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