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和 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
机关党委〔2020〕29号
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学校党委的工作安排,现就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机关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运用微信、学习强国、网站等线上平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全体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走在前、作表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宣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要生动讲述广大师生员工抗击疫情的感人事迹,讲好中大防疫抗疫的生动故事,通过本单位官方微信、微博、主页等进行宣传报道,并及时通过学校新闻投稿系统向党委宣传部报送。要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依法规范防控,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要营造积极向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舆论氛围,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三、遵守宣传纪律,规范宣传报道。各党总支、党支部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严格规范新闻报道发布流程,确保有关信息发布准确有效。本单位或个人接受校外媒体采访或约稿等,要按照学校规定认真履行审批流程。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师生员工的疫情防控情况和思想动态,加强舆情研判,出现相关舆情时要第一时间向机关党委、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置。
中共中山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0年2月19日
(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020-84113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