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机关党委委员职责

发布人:机关党委 发布日期:2018-07-09

组织委员:        
  (1)了解和掌握机关各支部的设置与运行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整意见。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
  (3)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参与对发展对象的发展前审查和安排批准前谈话;指导各支部做好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检查支部党费收缴情况,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宣传委员:       
  (1)负责机关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与形势政策教育。
  (2)负责机关党委重要活动、机关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
  (3)围绕机关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纪检委员:
  (1)负责机关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参与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参与检查干部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情况等。
  (2)负责机关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参与组织学习教育活动,参与检查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情况。)         
  (3)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违纪党员违纪情况的调查处理,维护党员权利,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统战委员:
  (1)对机关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指导支部的统战工作。
  (3)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青年委员: 
  (1)了解和反映青年职工的特殊诉求,组织适合青年职工特点的必要活动等。
  (2)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做好基层“党建带团建”的有关工作,对团组织的“推优”工作及时给予指导,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