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国资管理处党支部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
发布人:机关党委
发布日期:2005-09-20
追求先进,志存高远: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人生追求上,做到有“志气”、求“先进”。
铭记责任,无私奉献:时刻铭记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坚持原则,克己奉公。不计较个人得失,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甘于奉献、敢于奉献。
勤勉高效,务实求新:工作高效,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以人为本,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实事求是,敬业实干;积极创新,开拓进取。
注重形象,自强素质:以身作则,模范带头,树立党员先锋形象。自觉加强学习、刻苦钻研,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党员自身综合素质。
财务与国资管理处党支部
200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