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山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李祥之同志事迹材料

发布人:机关党委 发布日期:2005-09-12

  李祥之同志1975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山医科大学人事处处长、中山大学设备处副处长,20031月起任中山大学总务处处长兼房地产管理处处长、研究员。

  李祥之同志忠于党和人民,在政治上,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工作上,他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锐意进取,能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工作,本着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信念,三年来,他领导两个处、四个校区的同志一起:建设和改造了松园湖、马岗顶、西湖、竹园,使我校的校容校貌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为了不使国有资产流失,他带领房产处同志对全校的家属和公用房进行了普查,并建立了档案,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了减轻学校的财力和人力,使校领导的工作更多的投入到科研与教学上,他肩负领导与组织责任,在短短两个月内完成了北校区竹丝村、南校区西区教工宿舍物业管理的筹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以及招标工作,并顺利实施了物业管理;在电力供应上,他协调各方关系并争取到市供电部门的帮助和支持,顺利组织实施了电扩(增)容工作,大大改善了学校用电的紧张状况,解除了师生的后顾之忧。

  思想上、生活上,他坚持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不接受利益相关部门的吃喝邀请,常常提醒、要求大家在总务这种部门,特别要端正自己的人生态度,保持廉洁奉公。

  三年来,中大校园的建设与管理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与李祥之同志的业务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大量的领导、组织、协调和辛勤工作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