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布人:机关党委 发布日期:2007-06-22

各支部:  
  学校纪委于近日发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紧急通知(全文见纪委监察处网页“综合信息”栏目,各支部可从网上下载)。《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充实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为我们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深入贯彻实施《规定》,对惩治和预防新形势下的腐败行为,必将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中央纪委先行制定颁布《规定》,在党内早打招呼、早提醒,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

  为确保《规定》的贯彻落实,根据机关党委实际通知如下:

  1、 各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规定》

  各支部6月25日前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或组织生活会,传达学习有关文件,逐条逐句研读《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廉政行为规范,了解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提高防范类似行为的警惕性。传达学习要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不留死角。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切实提高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

  2、扎实开展对照检查

  副处级(含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对照《规定》进行认真检查,如实填写《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情况登记表》,如有违反《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必须附有书面情况说明和整改意见。《登记表》于6月26日之前交机关党委集中上报学校纪委。

注明:附件《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情况登记表》已发至各单位,请根据本单位处以上干部人数自行复印。

 

机 关 党 委
二OO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