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省直机关工会、省教科文卫工会联合举办青年联谊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机关党委 发布日期:2011-11-18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现将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下发的《关于省直机关工会、省教科文卫工会联合举办青年联谊活动的通知》转发贵单位,请你会本着关心广大单身教职工的精神,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年龄在23周岁至50周岁之间的单身教职工,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并填写文件要求的青年联谊会会员登记表,于2011年11月28日下午5点前报校工会群工部,同时将青年联谊会会员登记表发送邮件至:723747299@qq.com。  

注:有关文件和表格的电子版见校工会主页信息公告栏。   

附件:关于省直机关工会、省教科文卫工会联合举办青年联谊活动的通知                           

中山大学工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关于省直机关工会、省教科文卫工会联合举办青年联谊活动的通知粤教工[2011]59号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关心教职工生活,满足教职工愿望,帮助青年教职工扩大交际面,为青年教职工提供结交知己、寻找真爱的可靠平台,进一步激发青年教职工工作热情,为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发挥更大作用,省教科文卫工会拟与省直机关工会、省委办公厅机关工会、省人大机关工会、省侨联工会联合举办“共创幸福”青年联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四至二十五日。

  二、活动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南漾滨路南沙珠江湾

  三、会员条件

  1、会员对象:思想健康,作风优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2、直属基层单位在职单身青年教职工;工会干部单身青年亲属。  3、年龄在23周岁至50周岁之间。

  4、自愿参加的原则。

  5、填写个人材料真实可靠的会员登记表。

  四、活动的要求

  1、基层工会要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青年进行摸底,并做好广泛发动工作。

  2、严格准入关。对青年联谊会会员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核,并盖上本单位工会公章方有效。

  3、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 1. 2011年“共创幸福”青年联谊会会员登记表

       2. 2011年“共创幸福”青年联谊会报名表                             

 

广东省教科文卫工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