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做好2022年新春慰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机关党委信息员 发布日期:2022-01-19

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

根据《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新春慰问工作的通知》(校办〔2022〕2号)要求,现就机关党委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慰问对象

1. 生活困难党员、80岁以上老党员、老干部

2. 患重大疾病、特困在职教职工

  • 慰问原则

1.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原则上不举办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活动。

2.鼓励通过电话、邮件或线上慰问等多种形式表达组织的关怀。

3.从严控制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室内50人以上线下活动要报学校审批,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4.上门慰问要减少人员规模,全程佩戴口罩,严格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5. 各单位开展慰问工作提前沟通,不重复慰问。

三、工作要求

1. 各党支部(党总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党的温暖送到困难党员、群众心坎上,并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到“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

2. 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各项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多头走访、重复慰问,防止优亲厚友,防止慰问资金挪为他用甚至发生腐败案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注意轻车简从,倡导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

3. 慰问工作应在2022年1月31日(除夕)前完成。

4.请各党支部(党总支)根据慰问情况开展慰问,慰问费从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代管党费开支,如经费不足需机关党委拨款,填写《**党支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人员统计表》(电子版和签章扫描版)申请拨款,表格发至:daiyw7@mail.sysu.edu.cn。

5. 按照财务处要求,慰问金将直接下拨到慰问对象工资卡上。

 

 

 

 

中共中山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